工作與金錢
求財時,怎麼說清楚自己的需要?
求財以前,先想清楚自己需要改善什麼。是收入不夠生活、工作需要周轉,還是希望有能力幫助別人?把需要說清楚,比一句「錢越多越好」更實在。武財神曾問,為什麼你來求,祂就要給?這是在提醒我們看看自己的動機,平常有沒有行善,得到幫助以後,願不願意也照顧別人。不過,這不能倒過來變成用財富多少評斷一個人善不善良。
以前當老師時,替客人求財很自然,為自己求反而不好意思。後來女巫朋友問,既然可以幫客人求,為什麼不能替自己求?這讓我重新想想:合理的生活需要,和只想滿足欲望,並不是同一回事。要幫人,也得顧好自己的條件。發願可以從能力做得到的地方開始,例如希望先還清負債,而不是把願望說得很大,行動卻跟不上。同修也曾提到,小時候就懷疑,如果求了就有錢,豈不是不用工作了?這些討論是要釐清祈願和行動的關係,不能因此把所有財務困難都怪在當事人的心態上。
求財的用途也有差別。招財像是希望增加收入,補庫則像先把口袋的破洞補好,免得錢進來又流掉。土地公原本與農業生活有關;也有客人不清楚求財該找哪位神明,向觀音求,後來才奉請財神、土地公。我的經驗中,濟公師父賜財也重視無畏布施,但這不是替神明排高低。另有同修分享,在急需周轉、等待標案時得到幫助;那是當時的經驗,準備標案和處理工作仍然要自己做。
儀式也有各自的因緣。例如有一次敬酒,擲出三個聖筊,是那一次的情況;另一次敬酒沒有擲筊,之後還到觀音處請示,不能混成每次都相同的流程。進香時,也曾因交通和請示調整順序,先到嘉義城隍廟,再去求財。當時除了處理因果是非,也有包大人、七爺八爺與濟公師父降駕的經過。這些是那次活動的安排與體會,不是每個人求財都必須照走的路線。
參加求財儀式,也是在學習怎麼發願、布施和行善。求神幫忙,自己仍要付出時間、勞力、經驗或智慧,想辦法改善工作、方法與人際關係,承擔該承擔的事。不是付了費用,就等著別人把錢送來。
有房仲朋友持續參加求財活動,也分享成交的經驗。我用維他命來比喻平常的支持與維持,意思不是每繳一次費用就保證成交。得到幫助之後,願意再把自己的能力分享出去,才把求財和幫人連在一起。
道玄也曾用房貸、車貸來舉例:原本收入能應付生活,後來負擔增加,就要說清楚現在需要改善什麼。神明知道你的狀況,不等於所有需要都會主動替你安排好。
願望很多時,也可以分件說明,先把前因後果和當下最需要的事講清楚。曾談過一次少求幾件、分開處理的方式,那是具體情境中的建議,不是所有祈願一律只能求三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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