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與生活
護理人員照顧不想活下去的病人,反而會做錯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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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說不想活了,不代表護理人員認真照顧他,就是做錯事。我會先回到這份工作的責任來看:自己是照顧病人的人,就不能因為對方現在不想繼續,就不善待他、放下該做的照顧。
這和尊重病人的意願,要分開理解。我不是說病人的想法不重要;相反地,生死的事情很大,不能不了解當事人,就替他作決定。但照顧者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依自己工作的要求與相應規範做好,而不是自己決定去傷害對方。
我用命理工作作比較:把自己知道、需要提醒的事情誠實說清楚,是我的責任,對方要不要採納,則還有他的自主選擇。不是把自己的責任做好,就能保證對方照自己的期待走。
有人問,照顧病人是工作,也有收薪水,還算幫人嗎?我認為仍可能形成善的循環;若多付出、不求回報,也可能有福報。但不必把每一項工作都算成固定的功德交換。我敬佩願意照顧別人的人,也知道這份工作辛苦,不能只要求醫護付出,卻忽略他們被不理智對待時的處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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